社民連四員涉擾亂秩序預審

【本報訊】四名社民連成員涉嫌擾亂公眾秩序的兩宗案件昨分別作預審,其中曾蔭權出席活動時聲稱被兩名成員示威時涉嫌「襲擊」案,控辯雙方均同意按現時檢控範疇,毋須傳召曾蔭權出庭,案件排期七月十八日於九龍城法院開審;另一案的兩名成員涉嫌於中聯辦門外掟奶粉的案件,則定於十月三日於東區法院開審。

毋須傳召曾蔭權出庭

就曾蔭權一案,被告黃俊杰(廿五歲,報稱廚師)及黃浩銘(廿二歲,報稱學生)被控一項擾亂公眾秩序罪,控罪指二人於今年三月一日在香港科學館的廣場及入口處作出擾亂秩序行為。

控方表示將傳召四名證人包括三名康文署職員及一名警署警長,並會依賴首被告與警方對話時承認曾與曾蔭權有身體接觸。

辯方則指按現時的檢控範疇,控辯雙方均同意曾的傷勢與案無關,不會傳召曾出庭;若裁判官於開審後認為需擴大檢控範疇,辯方則會再考慮傳召曾。

另一案的兩名被告招顯聰及姜靈彰(均廿六歲)亦被控一項擾亂公眾秩序罪,控罪指二人在去年十二月廿八日於西環中聯辦門外掟奶粉;控方表示會傳召七名包括警員及巿民作供,辯方則要求傳召中聯辦一名戚姓男子作供。

案件編號:KCCC 2154/2011及ESCC 213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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