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腿漢求傷津再敗訴

因工傷而被切除右腿的躉船工人李誠良,五度向社會福利署申請傷殘津貼,但都因未算「嚴重傷殘」而被拒,事件引起申訴專員公署非議,並凸顯現時傷殘津貼審批機制的不善。李誠良為此興訟要求法庭推翻社署決定,但繼早前遭原訟庭判敗訴後,昨日亦被判上訴失敗。李表明已決定放棄再上訴,而協助李的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則指,當局之前一直以案件仍在司法程序為由而拒絕改善機制,現時案件終結,他促請當局盡快檢討和改善機制。

六十歲的李誠良於○七年因工傷而被切除右小腿,但瑪嘉烈醫院指他未完全喪失謀生能力及可轉做文員,判定他未算「嚴重傷殘」,令他得不到任何傷津。法援署其後代表他提出司法覆核,高院原訟庭法官雖認同機制有不足,但仍駁回他的申請。

不欲嘥公帑 不會再上訴

法援署早前代表李上訴時指,社署在決定發放傷津時,除要考慮申請人傷勢外,也要顧及經濟和社會的因素。法援署認為,社署將判定「嚴重傷殘」的責任交給醫生是不當的,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前主席佘達明的證供已表明,醫生不能亦不應考慮到非醫學上的因素。不過,上訴庭昨裁定現行機制有清楚分工,判定「嚴重傷殘」完全是醫生職責,社署並無犯錯,故駁回上訴。

李誠良聞判敗訴後說:「制度有問題,所以我好不滿,對制度好失望。無謂浪費納稅人金錢(繼續上訴),我覺得制度有好大問題,醫生話畀你就畀你。」李又不滿自己在港工作已卅多年,但傷津審批制度仍「未搞掂」。

議員:醫生不知找文職困難

王國興對結果感到不滿,指法庭之前也認為制度有改善空間。王將約見勞福局局長張建宗,逼張檢討和改善現行傷津制度,並會要求立法會全面檢討。他認為,現時制度不容許社工推翻醫生判傷決定是絕不合理的,因醫生並不知道以李的學歷及年紀是找不到文職工作的,故應引入社工評估;再者,社署應按傷殘程度百分比發放傷津,發放六成半給李是合情合理,「總好過乜都無」。

社署表示歡迎上訴庭判決,會繼續按現行政策,向合資格的嚴重殘疾人士發放傷津。社署發言人稱,已為照顧李誠良的康復及福利需要作出安排,包括繼續發放綜援及豁免醫療費用等,當中亦備有照顧殘疾人士特別需要的津貼。社署亦已於○九年底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以跟進申訴專員就傷津計劃執行細節提出的建議,工作小組將參考上訴庭判決,盡快完成檢討工作。

案件編號:CACV 223/2010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