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蘋果日報》捏造過境卡竊聽

《蘋果日報》日前以頭版報道內地部門發給中港牌車輛的「檢驗檢疫電子車載卡」(簡稱車載卡)具竊聽功能,各界群起踢爆《蘋果》作假!負責發卡的深圳檢驗檢疫局狠斥報道是「子虛烏有」;車載卡生產商更擬向《蘋果》採取法律行動;兩名本港專家詳細檢查車載卡後,力證車載卡絕無竊聽功能;中港司機指報道製造白色恐怖,怒轟《蘋果》「無中生有到無恥地步」。

圖、文:專案組

報道前從未查證 生產商憤慨

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法制與綜合業務處處長黎澤雄對該報道感到「挺驚訝」,直斥車載卡植入竊聽器之說「子虛烏有」。他指每年約有一千五百萬架次的車輛經陸路過關,手續繁複;使用車載卡是為提高通關效率節省人手。黎澤雄批評《蘋果》「捏造事實,無中生有,故意誤導讀者。」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法制與綜合業務處綜合業務科科長鄭宏華暗批該報道「無厘頭」,該局會了解及跟進事件。深圳檢驗檢疫局副局長曲海峰前日與香港運輸業界代表會面時也鄭重澄清,指車載卡絕無竊聽功能。

車載卡生產商深圳鼎識科技公司總裁丁曉雲怒轟《蘋果》不負責任,她指,車載卡盒子背面清楚印有製造商(即鼎識科技)名稱,但是《蘋果》在刊登報道前從沒有向其公司求證,她對此「感到憤慨!」丁指出,《蘋果》的報道嚴重損害其公司聲譽,他們正考慮向《蘋果》採取法律行動。

求證只開盒蓋 不准檢驗底板

丁指出,車載卡主要功能是以電子化方式處理出入境申報手續,加快通關,卡內載有車輛所屬運輸公司、車牌號碼、司機姓名及健康證的有效日期等。當車輛出入深圳邊境時,檢驗檢疫部門可通過無線設備取得有關資料,及自動收取檢驗檢疫費用。車載卡也具備語音及燈號提示功能,當車輛出入境時,會相應發出語音提示及亮綠燈;若紅燈亮起,及聽到「請到國檢辦理手續」提示,表示需要立即到口岸的指定地點接受查驗。

《蘋果》日前將一個車載卡交給城市大學電子工程學系副教授鄭利明檢測,並引述鄭的說話指車載卡具竊聽功能,整篇報道言之鑿鑿,掀起中港運輸業界恐慌。本報記者日前從兩輛中港車拆下兩個車載卡,其中一個同樣交由鄭利明檢測,但結果卻證實絕無竊聽功能。鄭利明表示,當日《蘋果》記者只容許他打開車載卡的盒蓋,連鬆開螺絲檢查底板也不可以,根本無辦法確定記憶體型號及其功能。當時他憑眼見的有限資料判斷「懷疑佢可以做到竊聽」,並向《蘋果》記者強調只是可能。然而,經解剖式地檢查本報交給他的車載卡後,他肯定該車載卡不能竊聽,並希望透過本報作出澄清。

城大教授鄭利明:不能錄音錄影

鄭利明在記者面前拆開車載卡,取出最關鍵的記憶體作詳細檢查,他肯定地表示有關記憶體屬於只可以編寫程式一次(One Time Programming,OTP)的型號,資料輸入後不能再修改,直指「只係播音嘅記憶體,不能作錄音或者錄影。」此外車載卡也無法將語音的模擬訊號轉換成數碼訊號。鄭利明重複說:「呢部機(車載卡)係不能作錄音用途!」

本報記者又將另一個車載卡,交給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屯門)資訊及通訊科技系系主任梁秉雄檢測,結論同樣無法竊聽。梁秉雄說:「我搵唔到確切證據說服自己呢度(發聲口)係收音器。」對於被《蘋果》指是「收音口」的位置,他認為是「喇叭多過收音器」。

梁續說,假設有錄音功能,錄下的內容有兩種處理方式:一是將資料儲存在卡內;二是以實時方式將內容即時傳送。不過車載卡的記憶體體積細小,若以實時傳送,車載卡的內置電池僅足以支援最多兩小時的錄音。他直言:「如果話有錄音功能,邏輯上講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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