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學習支援計劃」驚爆醜聞,政治任命官員與公務員再次爆發矛盾,雙方各執一詞,儼如上演羅生門。因這起事件,有人擔心我們行了將近十年的「政治任命制」,會不會在這一役被徹底清盤。
上世紀八十年代,港英政府行「政務官」制度,聘請政務官分別擔當主理政治事務的司局級官員,以及主理行政的署部級官員。
然而,二○○二年前任特首引入「政治任命制」,任命一批與自己有共同政治理念的人出任司局長。雖然他們當中大部分人是專業人士而非公務員出身,欠缺政府部門行政經驗,但都是久經風浪,在政壇長袖善舞,有敏銳的政治觸覺及有能力解讀民意,能夠協助政府推銷政策,幫助特首解決政治風波。二○○八年六月,政府擴大政治任命制,增設副局長與政治助理職務,開宗明義是為政府培養政治精英。
政治任命制,原意是要吸引公務員體制以外的政治精英加入政府,專責處理政治問題,而讓政務官專心處理行政工作,並在履行公職,包括提供意見、作出決定或採取行動時,不會受到政治信念所干擾和影響,能依法辦事。
在政治任命制下,公務員只要按本子、按既定程序做決策,而政治任命官員就擔任政治關注角色,符合民間期望。因此有人說,不必研究事件是否涉及政治考慮,只要當事人及有關部門一直都依法辦事,官員已拆卸了政治炸彈,民間團體也都滿意政府的決定,這不是比一切更為重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