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解碼:一彈二拆公公四步

僭建這把火一發不可收拾,燒到了尊貴的立法會議員身上,燒到了政治問責官員副局長身上,又燒到了原本管僭建的局長身上。嚴格來講,人人都知法犯法,如今狀態,很有手執火把九十九,燒盡權貴方罷休之勢,果真要燒遍港九新界乎?

特區政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公公,就這把火燒到了孫公孫明揚身上出來發言,講了兩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講孫公。林公公說:我注意到孫局長已向公眾解釋,並正就寓所僭建事件採取糾正的行動,亦已向公眾致歉,我們希望市民諒解。

第二個層次,他說:自二○○二年設立政治委任制度以來,整個政府團隊都是很願意面對公眾,向立法會、傳媒解釋政策立場的。自當時起,我們有一套政治委任制度守則,主要官員,司長局長,都要尊重。在有事情發生後,我們都會盡快即時向公眾解釋,曾有相關的主要官員致歉、承擔責任離開其職位,行政長官亦曾訓斥有關的主要官員。不論是就個人的事件或是政府政策的事宜,我們在每次發生事件時都會面對公眾,這是我們的整體態度。

按照林公公的說法,在「有事情發生後」,特區政府的「整體態度」是四步走,一是行政長官之訓斥,例子是D姐俞宗怡;二是承擔;三是致歉;四是離職。離職的例子是梁錦松和葉劉淑儀(但葉劉說是私人理由,到美國陪女兒讀書,不是因為「有事情發生」)。孫公則是承擔和致歉。

孫公這位拆彈專家,對自己身上之炸彈,則分兩次來拆,先是承擔責任,承諾立即糾正;然後鄭重致歉。

如此「態度」面對公眾和立法會,尊貴的議員先生女士們不得不收貨,因為不少「尊貴」自己身上亦僭建也,知法犯法五十步笑百步,這把火燒到此為止。

然則港九新界,特別是新界那把火,還要燒下去嗎?抑或用娥姐林鄭月娥「理順」之策,讓其慢慢消失,化解於盡在不言中?

史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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