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老婦獨留孫女判監緩刑

【本報訊】七旬婦持雙程證來港,照顧兩名年幼外孫時,獨留四歲外孫女在家前往接孫兒放學,期間家中電飯煲短路起火,幸鄰居及時救出女童。老婦早前於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虐兒罪,昨被裁判官判處監禁四個月但緩刑兩年。裁判官特別指出女童父母亦有責任確保子女安全,希望他們不要與被告互相指摘,並指若再有下次會一同控告幼童父母。

女被告伍翠雁,昨在女兒及女婿陪同應訊,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判刑稱,明白被告長居於內地,不熟悉香港的生活,但此次是嚴重過失,可引致嚴重後果。陳官特別提醒大人要小心防範,避免兒童陷入危險;他又指是次沒有引致嚴重後果只屬好彩。 案件編號:KTCC 236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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