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潑硫酸傷鄰居 狗主囚三年

【本報訊】退休公務員於去年九月凌晨回家時,遭狗隻狂吠。隔壁另一男狗主以為自己愛犬被罵,兩人起爭執。狗主向退休公務員淋潑硫酸,令對方胸部及右腿被濺傷。狗主早前被裁定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成,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三年。

案發於去年九月廿八日凌晨十二時許,六十六歲事主周錦文返回西貢大環村住所,樓上住客飼養的狗向他狂吠,他於是指令該狗不要再吠。周同時聽到被告趙志德(六十歲)所養的狗也在吠。之後被告從隔壁房子走出來罵周,二人發生口角。被告其後用一膠樽,先後三次向事主淋潑液體,事主見狀退後數步,但胸口及右腿仍被淋到,他遂報警。

案件編號:DCCC 3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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