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大惡小惡皆可為之

有立法會議員佔用官地擺放貨櫃箱,被地政總署警告亦不將之搬走,被傳媒揭發後竟回應曰:「我非大奸大惡。」

貪心八姑聞言曰:「那我在公廁拿走幾卷廁紙回家用,又算得甚麼?價值只不過是十元八塊,我並非大奸大惡。」

公務員阿四和應曰:「公務員無花紅、無雙糧,福利愈來愈少,拿幾件公家文具回家用,幫補一下,亦非大奸大惡。」

乜高官曰:「我審批圖則,人家建房發了達,請我飲花酒符合人情,『情』到濃時,免費性服務卻之不恭;我又不是打家劫舍,不屬大奸大惡。」

淫蟲丙曰:「我搭地鐵遇性感女郎,多看兩眼乃對人家表示讚賞,順手『抽水』免暴殄天物乃天意難違,我又非強姦殺人,不屬大奸大惡。」

感謝議員為全港貪大小便宜者開脫,使他們不再忐忑不安,對社會安定和諧貢獻良多。各級法院對干犯盜竊罪者量刑,應參考議員尺度:盜用公家土地數月的市場價值,加上租用容量相同倉庫數月的市場價值,再把總值乘二(議員犯法罪加一等),便可得出並非大奸大惡的上限。凡盜竊總值在此上限以下者,一律無罪釋放,就如議員仍自由出入議事殿堂,高談闊論為自己辯護一樣。

德育老師可以此為題,向學生灌輸當代道德標準:議員說盜用官地非大奸大惡,那麼,諺語「莫為善小而不為,莫為惡小而為之」是否已不合時宜?

勞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