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哪怕莫須有也好

艾未未在哪裏?法定的刑事拘留期已過了好幾天,他,依然無影無蹤,無消無息。異哉,所謂的依法治國!

公道自在人心,執政當局可以令艾未未消失,可以令艾未未收聲,但不可以令天下所有人消失,更不可以令天下所有人收聲。廣州一份報章的社論這樣說,「我們無法做得更多,只好擺上鐵做的十二生肖,敬上瓷做的瓜子,象徵且祭奠你們凝固的生命。」鐵做的十二生肖和瓷做的瓜子是艾未未的藝術作品,內地傳媒以這種曲筆的手法聲援一位被失蹤者,用心良苦。

在腐朽黑暗的南宋時代,宋高宗和秦檜要殺害岳飛,尚且懂得先羅織一個「莫須有」的罪名,如今艾未未究竟犯了甚麼罪,當局至今沒有一個公開和正式的說法,難道堂堂人民政府竟比封建王朝還不如?官老爺們到底害怕甚麼?

是的,艾未未的行為放蕩不羈,他的藝術未必人人接受,但只要沒有違反法律,沒有危害國家,任何人都有創作的自由,都有為豆腐渣學校受害兒童發聲的權利。不管怎麼說,「特立獨行」不是罪,「經濟犯罪」也僅是涉嫌而已,當局要讓人心服口服,就必須依法辦事。有證據的話,就給予一個罪名落案起訴,哪怕莫須有也好;要是沒證據,就按照法律程序放人,如此不明不白地被失蹤,算是怎麼一回事呢?

黨報早前大聲疾呼要「包容異質思維」,原來又是說一套做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