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時薪$28趕絕超齡實習生

最低工資趕絕年長實習生!《最低工資條例》列明未滿二十六歲學生進行非課程指定實習時可獲得豁免,換言之「超齡」人士要實習必須要收取最低工資。成本增加下,僱主招收年長實習生的意欲大減,當中法律界的實習生更首當其衝。有修讀法律的年長學生表示,雖然願意低薪實習,惟受法例所限苦無對策,近日更接獲律師行通知會重新考慮是否繼續讓其實習。香港工業總會估計,新例將影響各行業,即使沒有超齡,實習生名額也勢必減少。

為免影響學生的競爭力,剛生效的《最低工資條例》(下稱條例)規定,即使實習非課程要求,但只要學生修讀的是經評審課程,且僱傭合約期不多於五十九日,即可以「工作經驗學員」身份豁免收取最低工資。不過,兼讀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博士課程(Juris Doctor),並將以「工作經驗學員」身份到律師行實習的鄭先生,近日卻接獲律師行通知,稱需重新考慮是否繼續讓他實習。

訂26歲「死線」感奇怪

原來《條例》對「工作經驗學員」的豁免,只適用於二十六歲以下學生,年屆二十八歲的鄭不在豁免之列。鄭直指條例的定義奇怪,認為根本沒有合理原因訂下二十六歲為死線,「唔通政府覺得市民二十六歲之後唔會仲讀緊書?」他認為,《條例》變相剝削了年長學生的實習機會。

鄭表示不介意低薪實習,惟如今卻受《條例》所限,「條例唔變,律師行都唔會解決到個問題,實習機會冇可能永遠都留畀我,最後多數會請番個未夠二十六歲嘅學生。」鄭坦言,在網上與同學討論有關問題時,發現尚有其他「超齡」學生面對同樣困局,「依家仲未多人爆出嚟,只係因為大家都考緊試,同埋未知七、八月實習空缺嘅情況。」他對現況深感無奈,「唯一希望就係睇吓學院可唔可以有措施幫到我哋。」

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博士課程主任何世勳表示,現時該課程的總學員人數逾五百人,其中年齡已屆或超過二十六歲的多於三百人,鄭是其中之一。何指,過去學生的實習薪酬一般會遠低於法定的最低工資水平,故《條例》生效後,二十六歲或以上的實習生薪金會變得相對昂貴,該些學生將更難得到實習機會。他稱,課程雖然不會強制學員實習,但實習經驗對於學生日後能否取得訓練合約十分重要,學院目前正尋求減低《條例》對學員影響的方法。

除了法律系的年長學生受影響外,身兼勞工顧問委員會主席的香港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估計,會計、地產、零售,乃至各行各業的二十六歲或以上實習生或同在受影響之列。

僱主寧停聘任何年齡

劉以其鐘錶公司為例,他表示過去每年暑假都會聘請四至五個實習生,當中亦不乏二十六歲或以上學員,但《條例》實施後可能會將名額減少至兩至三個。

此外,劉亦擔心《條例》生效後,業界可能礙於不欲因低薪聘請學生而被指作「無良僱主」,又或害怕不熟悉新例而誤墮法網,會直接拒絕聘請任何年齡的實習生。

根據立法會會議紀錄,條例訂定的「二十六歲」界線,其實是參考了「專上學生資助計劃」對申請學生的年齡限制,提出者認為能涵蓋大部分全日制專上學生。

就年長實習生不獲法例豁免,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條例的豁免安排經過勞顧會、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及立法會法案委員會詳細討論,在不影響學生參與實習工作及避免濫用安排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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