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廚師涉強姦水療店女按摩師案昨續審,辯方盤問女事主時指,案發前一星期事主曾在店內為被告提供性服務,收取五百元肉金,案發當日被告又要求性交,事主稱因沒有安全套,若「打真軍」肉金要增加五倍,被告同意,完事後被告只付了五百元,但答應翌日支付尾數。惟被告當晚被電召回店,事主聲稱價錢實為五千元,又指事件已鬧大,要加至一到二萬元,被告拒絕,並說:「五千蚊都唔揀你啦!」事主當晚便報警。事主激動地否認辯方的說法。
被告羅偉基(四十三歲)的律師,又質疑二十九歲事主聲稱遭強姦後,卻沒有告知丈夫,反而致電一名楊姓男子,而楊實為事主在深圳按摩院工作時的舊客。事主稱她當時與丈夫關係不好,加上在港識人不多,覺得楊可以幫到她。事主又否認與楊是親密朋友,但承認會與楊在網上聊天和通電話。
案發水療店負責人侯冬霞昨亦出庭作供,她說,去年六月七日回店見事主哭泣,猜想事主可能被姦,侯遂致電叫被告回店與事主傾談。被告其後稱可給事主五千元看醫生,一、兩萬元就無,事主即「哼」了兩聲。侯否認曾阻止事主報警。但辯方律師盤問時指侯的店有提供性服務,並在召妓網站登廣告,故她不想事主報警。侯否認,並稱當她知道該網站屬「一樓一」網站後,已把廣告除掉。
案件編號:HCCC 277/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