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捲歐文龍案被告棄保潛逃

【本報訊】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中,一名建築工程公司前副總經理,涉嫌在香港清洗黑錢逾二千萬元,於去年九月被廉政公署拘控,案件原定昨日在區域法院進行預審,惟被告棄保潛逃,法庭昨發出通緝令,追緝被告歸案。

涉在港洗錢逾二千萬

棄保潛逃的四十四歲被告楊華鋼,澳門人,曾受僱於新明輝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報稱任職工程師及居於澳門。

被告被控一項處理從可公訴罪行得益罪名,控罪指他於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總值二千零三十萬元的銀行存款,其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但他仍在港處理該等存款。

被告涉嫌於案發期間將有關存款轉帳往一間公司在香港開設的銀行戶口,而該公司當時由歐文龍所控制。

案件於去年九月二十四日轉介區院,被告否認控罪,期間獲准以四萬元保釋外出、不得離港,並須每月首日向警方報到。惟被告於本月一日未有依時向警方報到,昨亦缺席案前預審。

澳門前運輸工務司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澳門終審法院於○八年裁定歐文龍逾五十項罪名成立,包括四十項受賄、十三項洗黑錢、兩項濫用職權、一項財產申報不正確及一項財產來源不明等,被判監二十七年,罰款二十四萬澳門元,另外,充公二億五千多萬元現金及資產。

案件編號:DCCC 99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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