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留孫女在家 外婆流淚認罪

【本報訊】夫婦因要回鄉奔喪,將一對稚幼子女交由持雙程證來港的外婆照顧,期間外婆獨留四歲外孫女在家睡覺,前往接男孫下課,惟未有關掉廚房電飯煲電源,外婆離家不足十分鐘,電飯煲便因短路起火,幸鄰居及時報警救出孫女。被捕外婆昨在觀塘法院帶淚承認一項虐兒罪,裁判官指女童的父母在事件中亦有責任,着被告不要過分自責,但必須好好反省,「有啲嘢發生咗係補救唔到」,現准被告保釋至本月廿六日判刑。

七十歲被告伍翠雁,承認今年三月七日在旺角海富苑海欣閣的住所單位內,故意忽略或虐待其四歲外孫女。被告昨出庭表現傷感,老淚縱橫,裁判官其後着在庭上旁聽的被告女兒及女婿也站出來,指他們要為事件負上大部分責任,不要只責怪被告,被告女兒聞言亦哭着回應:「我哋無怪佢呀。」

官直指案情嚴重

裁判官直指案情嚴重,被告非故意犯案,但「歷史話畀我哋知獨留小朋友在家可以發生好多事,你以為唔會火燭咩,佢就火燭畀你睇!」他又認為女孩父母不應將稚幼子女交予長者獨力照顧。

案件編號:KTCC 236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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