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於○四年派臥底探員滲入賣淫場所蒐證,為「廟佳桑拿」案掀開序幕,其後控告被指是「廟佳桑拿」老闆的柳漢強與另外八名男女串謀經營賣淫場所罪,案件於○七年在區域法院開審,豈料其中一名被告張世傑的妻子吳惠冰在審訊期間偷錄到兩名負責調查的「O記」探員「夾口供」,並把錄音帶呈堂,結果觸發另外三宗檢控,而「廟佳桑拿」案也要在今年七月重審。
「廟佳桑拿」案原預計審訊二十日,但卻審了一百五十一日,控方花費了三千萬元公帑後,最終因吳惠冰在法庭證人室偷錄到兩名探員「夾口供」而功虧一簣,法官在聽過錄音帶後,質疑警方的證供,判九名被告全部無罪獲釋。控方其後上訴,上訴庭下令柳漢強要接受重審,案件已排期分別在六月及七月進行預審和正審,正審預計要五十日。
控方除上訴外,又額外提出三宗檢控。控方指吳惠冰、吳的友人黃文俊及律師行文員姚木德在法院大樓內擅自錄音,控告他們藐視法庭,其中吳、黃裁定罪成,分別判監九個月及六個月,但都可緩刑。控方另控告吳惠冰作假證供,吳於今年三月被定罪及判監半年。第三宗檢控則指昨日被判監的兩名警員妨礙司法公正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兩人也被定罪,各判監兩年三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