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由執法者淪為階下囚的警員乃家中經濟支柱,警察員佐級協會認兩人的判刑過重,並已向警務處申請進行籌款,為兩人解決經濟困難;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即使警務人員如何嫉惡如仇,也不能妨礙司法公正,否則與罪犯沒分別。
據悉,被告警員周熾朋已婚,育有一名年幼子女,警長楊家豪雖然未婚,但上有年邁父母須他照顧,兩人為了今次官司已傾盡積蓄,現正計劃提出上訴,故面對經濟困難。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認為,兩人於案中無得益,而是技術上犯錯,定罪已令二人失去工作及長俸,判刑兩年三個月實在太重,協會早前已向兩人提供緊急援助金,並已向警務處申請為兩人進行籌款。
警方發言人回應稱,如警務人員因刑事被控及定罪,警隊會於法庭審訊程序完成後,根據警隊條例規定進行覆核,以釐定紀律處分。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委員張文光稱,妨礙司法公正是警務人員的「兵家大忌」、「專業死症」,他明白警員一心為將罪犯繩之於法,但公眾對警務人員有特別期望,故即使嫉惡如仇,也不能妨礙司法公正,否則與罪犯無異,此案對警務人員具教育意義,警隊須再訓示前線人員切勿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