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明鏡:誰有權炸死卡達菲兒孫

北約炸死了卡達菲最小的兒子與三個孫子,卡達菲和妻子僥倖逃過一劫。早在一九八六年,美軍也對卡達菲進行斬首行動,不過也沒有炸死卡達菲,只炸死了卡達菲的另一個兒子。

由此,似乎可以提出一個疑問,卡達菲的兩個兒子和三個孫子,是否也屬於平民呢?誰有炸死他們的權力呢?固然,卡達菲濫殺反對派民眾,是戰爭罪行,但是卡達菲的兒孫被濫殺,是否就是正義的呢?事情令人自然想起中國江湖的話,以暴易暴,冤冤相報何時了。其實,這不是道義和法律的事情,利比亞政府發言人指摘,這是違反國際法的行為。然而,二十一世紀的國際社會還是強權社會,實力才是有審判力的法官。

三禪相信,能夠對卡達菲進行斬首行動的還是美國。首先,要有情報知道卡達菲到了他小兒子住處。其次,要有精確打擊的能力。對於美軍來說,這次的斬首不過是上次斬首的重演,輕車熟路。

事件顯示,美國和北約也為利比亞膠着局面發愁,拖下去將付出更大成本。另外,又冒出敍利亞問題,九個指頭蓋十個蓋有困難。偏偏卡達菲不肯下台,那麼斬首是最省事方法,卡達菲一死就萬事大吉。

中國人說擒賊先擒王,美國的現代戰爭理論,斬首是低成本行動。無論美軍的「五環目標理論」,還是其推崇的指揮控制戰,都將對方的統帥和高級指揮人員列為首先打擊的重要目標。問題是,炸不死卡達菲而炸死其兒孫,則不但有道義責任,而且激起卡達菲支持者的憤怒,得到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