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今年四月一日至廿七日期間,共接獲一百七十九個由私營機構提供的暑期工空缺,整體較去年同期的二百六十五個暑期工空缺大跌三成二,而一般月薪介乎四千至八千多元不等。
薪酬須符法例要求
最低工資尚有二日便實施,但仍有僱主以低薪聘請暑期工。勞工處互動就業服務網頁顯示,有貿易公司列明以時薪二十元聘請暑期工作文員、暑期會計文員。另有教育機構以四千五百元聘請補習導師,但要求每周工作六天,每月工時為一百七十二小時,平均時薪只有廿六元。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最低工資實施後若經該處刊登的空缺所提供的工資未能符合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僱主須調整有關水平達至法例要求,否則有關空缺會被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