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 商界倡設緩衝期

【本報訊】最低工資實施日期逐步逼近,商界作出最後反擊。自由黨連同中、小型企業的代表昨約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力陳最低工資造成商界經營困難,要求當局設立半年的緩衝期,遇有計算工資問題不要即時檢控僱主。香港零售業管理協會早前亦去信張建宗,狠批政府給予外判工有薪休息日的決定,是嚴重扭曲最低工資的計算基礎,令僱主實際向僱員支付的時薪是超過三十二元,較廿八元水平增加了逾一成四,促請當局檢討《最低工資條例》。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昨表示,與會者同意條例實施後,僱主不應以任何方式令僱員的收入倒退,但政府帶頭給予外判工人有薪休息日,加上大企業亦給予相關福利,令中小企面對很大壓力,「畀唔到就係無良僱主,就算畀到都要轉嫁畀消費者,引發通脹」。劉建議,政府應設立半年的緩衝期,令僱主及僱員可於期間適應相關法例,遇有問題可透過調解機制解決,毋須即時檢控僱主。

指有薪休息扭曲計算基礎

零售管理協會主席麥瑞琼是已解散的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委員,該會早前亦去信張建宗,表明根據當局計算工時的基礎,並不包括休息及用膳時間在內,政府近日補貼外判商休息日薪酬,是嚴重扭曲有關計算基礎。文中更舉例指,如休息日有薪,工人的實際工資會調升至時薪逾三十二元,對中小企的影響嚴重,招聘及挽留人才亦有困難。香港環境衞生業界大聯盟召集人甄瑞嫻亦指,有不少清潔工友已表示會辭職,選擇任職政府空缺,最終會有公司因不能負擔而倒閉,估計情況會於七、八月時逐漸浮現。

另一方面,有薪用膳時間關注組廿多名代表,昨帶同一千四百個簽名到食環署請願,要求所有員工可享有薪飯鐘。署方回應指,標準僱傭合約並沒列明用膳時間是否有薪,外判商可與僱員在新的標準僱傭合約訂明有關時間是否有薪。

勞工處截至上月底為止,廿四小時熱線共接獲一萬八千六百八十五宗有關最低工資的查詢,但至今未有接獲有關最低工資的勞資糾紛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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