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年女律師因私吞客戶逾二百萬元,並用空頭支票及偽造文件等方法拖延還款而惹上官非;她受審期間,一度傳召不相識的拔萃男書院校長張灼祥擔任其品格證人,釀成鬧劇,她最終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官昨於區院判刑時,直斥被告不知反省,反而不斷找藉口把自己罪行合理化,違反對客戶的信任而犯案,將她重囚四十五個月。
法官指四十七歲女被告嚴厚明利用客戶對她信任而犯案,又用虛假文書令客戶遲遲未發現款項被盜,而被告拖欠客戶款項仍達二百萬元,由於被告現已被頒令破產,在可見將來也不能還款,故需重囚以懲。
被告聞判後又再胡言亂語:「我要同屋企人講,我係姓金,唔係姓嚴!」到庭旁聽的被告胞弟對此亦不明所以。 案件編號:
DCCC 54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