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事主未婚媽媽否認性交易

【本報訊】未婚媽媽於毒品派對中,疑遭男友及另兩男子涉嫌輪姦案,女事主繼續作供指,與首被告在卡拉OK重遇後,對方以電話攻勢向她死纏爛打,終將她追到手。但首被告的代表大律師質疑指,他們二人的性關係只是性交易而非情侶關係,更拿出電話通話紀錄指她說謊。事主激動否認時,疑再次哮喘病發,令聆訊需再次提早休庭。

廿五歲女事主供稱,案發前半個月她在砵蘭街某卡拉OK當「拳手」時,重遇之前在另一卡拉OK認識的首被告戴朝德(卅二歲)。之後對方不斷來電叫她當其女友,終於獲她答應。

去年二月十七日,二人決定拍拖並首次約會,通宵唱K後去了時鐘酒店首次發生性關係。她又指因工作那間卡拉OK要「拳手」向客人提供「特別服務」,故她拍拖後再無上班。

首被告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反指是她向首被告稱「好耐冇畀人追,想攞番畀人追嘅感覺」。又指首被告明言已婚,但事主不介意還稱「我都有個仔」;之後兩人往開房,也是因事主平價收取他三百元才成事。

案發前大半月通話一次

大律師呈上事主手機的通話紀錄,指在案發(去年二月廿二日)前大半月,首被告只曾致電她一次,而且通話時間僅八十多秒,質疑她說謊。事主強烈否認,力指辯方所說並非事實,更激動到哭至喘氣,法庭最後提早休庭。 案件編號:HCCC 31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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