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五十六歲司機去年駕駛旅遊巴士時,疑煞掣不及撞死一名正橫過馬路的七十七歲老翁被捕。旅巴司機經審訊後,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未有專注路面情況,也未有緊急煞車,釀成致命意外,為死者家人帶來痛苦,遂判被告入獄十六個月和停牌三年。
被告潘文偉在庭上透過代表律師,向死者道歉,被告被控去年四月七日在深水埗荔枝角道和欽州街交界,危險駕駛一輛車引致男子周樹年死亡。
控方案情指,死者早上七時許行經現場十字路口時,無經安全島打斜橫過馬路,遭被告駕駛的旅巴撞倒,死者送院後於同日下午證實不治。
案件編號:DCCC 114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