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報稱職業是商人的被告李美詩身形高瘦,昨一身斯文打扮到庭,被告身穿藍色直間恤衫、深色西裝背心配深色長褲,並將一頭染啡曲髮紮起,令外表看來比真實年齡成熟,而聲稱懷孕個多月的她,庭上則未見腹部隆起。被告雖然聲稱是「人生首次到法庭」,卻表現得冷靜鎮定,不時直視裁判官,當得悉遭還押後,被告亦沒有流露出任何詫異神情,只轉身望了旁聽席上的同居男友一眼,便平靜地跟庭警步入犯人欄。
辯方代表昨求情時道出年輕被告的「不平凡經歷」,被告的父母分別五十多歲及卅多歲,父任職司機,母為家庭主婦,被告尚有一名七歲妹妹正讀小二。辯方指被告中二輟學後,○八年十六、七歲時便與前夫結婚及與父母分開住,被告亦因為受前夫唆使才會犯下本案,辯方稱被告因年輕及太愛前夫,明知犯錯仍按前夫指示安排女事主賣淫,而所賺亦需與前夫分享,卅多萬元更早花光,被告現後悔不已,並知道很對不起女事主。
辯方續指,被告○九年十一月懷有首胎兩個多月時被捕,屬「人生首次被帶到警署」,疑因此過於緊張憂慮,翌日從警署回家後即因小產送院,最終須進行刮宮手術,令她大受打擊。去年中,前夫更因有外遇正式向她提出離婚,二人現正分居中,惟被告亦於今年初結識現任男友,並同居至今。被告日前自行驗孕後發現懷孕個多月,任職點心師的廿五歲男友已承諾會照顧她及與她組織新家庭,昨更到庭旁聽支持。
辯方強調被告決心改過,被捕後更即時認罪顯示悔意,她現獨資經營網上拍賣時裝的生意,月入約七千元,生活穩定,加上獲男友支持,希望可獲輕判盡快開始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