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阿涂正式提出一句新「急口令」,建議將警誡詞改為:「根據法律,你有權保持緘默,保持緘默不會對你構成不利。如你自願作供,供詞將予紀錄,且或會成為呈堂證供。」總共有四十五隻字,比依家用開嘅多七粒字,而且噏落仲冇咁順口,要全港近三萬名警員重新受訓由頭背過,肯定勁麻煩同會鬧出笑話。
警方就話,呢句新「急口令」可能引發其他問題,加上現行警誡詞已經沿用接近二十年,唔建議作出任何變動。
阿涂睇完警方嘅回應之後照舊好勞氣,強調佢提出嘅只係初步建議,如果覺得有問題或者好難背,可以再作出微調,唔應該一口否定話唔會改,佢仲話一定會繼續死纏爛打,追瘦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