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元朗馬鞍崗村的村長麥展鴻,早前接受《壹週刊》訪問時,被指對一名村民作出誹謗言論,令人誤以為該村民是黑社會成員,並收取巨額陀地費等,有關言論更刊登在該周刊上。
村民指有關言論令他聲譽受損、飽受壓力及深感尷尬,故此,昨日入稟區域法院,要求村長作出賠償,但未有表明金額。
原告簡彩明,被告麥展鴻。居於元朗八鄉馬鞍崗村的原告在入稟狀指,他在同村的村民中薄有名氣,從事區內的物業租賃和建造,而被告則是馬鞍崗村的非原居民村代表。
原告人指出,在本年三月二十三日,被告與《壹週刊》的代表,包括李家希等人,在村內進行訪問。
當被告提及原告時疑作出誹謗言論,包括指原告是黑社會成員,涉及貪污勾當,和向水泥廠收取巨額陀地費等。
有關誹謗言論之後刊登在三月卅一日出版的《壹週刊》中,原告指這些誹謗言論令他的個人名譽和商譽受損,亦令他飽受壓力及尷尬,因而要求被告就他的損失作出賠償。 案件編號:DCCJ 153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