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掛單醫生 購無上限責任保

【本報訊】私家醫院最新規定,「掛單」醫生必須購買無上限賠償和有追溯期的專業責任保險,使病人一旦在私院治療期間出現醫療事故而索償,可全數由保險支付,私院不會「上身」。若醫生沒有購買該類保險,私院不再接收其病人入院。香港西醫工會指私院「卸膊」,令醫生被迫將入院病人轉介公立醫院或轉介其他有購保險的醫生再收入私院,影響對病人的服務。

拒收轉介病人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表示,醫生專業責任保險分兩類,其中一種沒有賠償上限,有追溯期,即「今年出事,十年後醫生退休,病人索償仍有得賠」,保費每年二萬多元;另一種有賠償上限,只接受醫生投保時的索償個案,若醫生今年斷保,病人去年因醫生疏忽而提出的申索不獲受理,每年保費約八千元。現時約有五百名醫生投保較便宜的一種專業責任保險,但私家醫院今年二月通知醫生,規定須購買無上限賠償和有追溯期的專業責任保險。西醫工會至今收到數十名醫生求助,指私院不接收他們的病人,現正研究對策。

私家醫院聯會主席劉國霖指有關決定為保障服務質素。他解釋,醫生在私院為病人做手術出事故,病人除向醫生索償外,同樣向私院索償,即使事故責任只屬該醫生,但私院容許沒有購買足夠專業責任保險的醫生在該院做手術,私院可能因此負上責任,故決定不接收此類醫生的病人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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