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遊台港人余榮權身懷廿三萬款項,卻稱因「貪小便宜」而於宜蘭向三家商店騙財,其中一次騙去款項及物品共僅值約千元台幣,余已被台灣當局以詐欺罪移送地檢署。
據當地傳媒報道,六十歲的余三年來七度遊台,他日前於宜蘭光顧一家咖啡店,購買兩支共值六十元的雪糕,以千元鈔票付款,當店員準備找贖時,余又稱有零錢,着店員先退回千元鈔票,再掏出五十元硬幣,邊掏錢邊親切地與店員聊天,之後又收回五十元硬幣,再掏出一枚十元硬幣,卻要求店員找回九百五十元,店員一時被攪亂,以為余共付了一千零十元,故乖乖找錢,事後才知受騙。
幸好店方安裝了閉路電視,其他員工即翻看片段,並在附近發現余的蹤影,跟蹤個多小時後,當余抵達宜蘭火車站時,從余的香港口音確定他為騙徒,上前將余擒獲送交警局。警方調查後發現,余在走往火車站沿途,再以同樣手法騙了兩家店,而余被警方查問為何騙財時說:「人總是會有貪小便宜的時候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