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絕對有權報案」
「受害人絕對有權去報案解決問題,如果不滿校方的調查結果,更應提出上訴。」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會長王秀容表示,如果大字報所述屬實,受害人被侵犯卻被視作感情糾紛,除令受害人對現有投訴機制失去信心,更會令她受到第二度傷害。
向晴軒督導主任郭志英指出﹕「一般情況下,如果女事主嘅投訴不被重視,或被指過敏,會產生怨憤、感到冤屈、持續情緒低落,嚴重嘅會導致抑鬱。」
大學校園亦曾多次發生性罪行。○九年六月,一名城市大學內地生涉嫌在校內泳池胸襲女同學;同年十一月,一名瑜伽導師涉三次在理工大學的學生宿舍內,摸兩名女學生胸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