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政府醫生涉蛇王假睇症

醫院管理局轄下的中九龍診所醫生何鴻鈞,涉嫌以雙親、兒子和門診病人造假「睇症」預約,之後訛稱病人「甩底」藉此減少工作量,惟此舉影響門診服務令巿民無法預約有關時段,事件經廉政公署調查後,揭發他雙親在預約期內根本不在港,兒子則在幼稚園上學。何事後被控兩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昨於九龍城法院開審。

被告何鴻鈞(四十三歲)在政府工作十四年,月入八萬三千多元。被告除控以兩項行為失當罪外,另被控屬交替性質的三項欺詐和廿二項不誠實取用電腦罪。

控罪指他在○七年六月至○八年十一月,捏改醫管局診症摘要和門診病人處方的電腦系統紀錄,以顯示他父母何國拯及何陳愛蓮和兒子何承峯,曾前往中九龍診所接受診治,並向他們發出處方藥物。被告另被指在○七年十一月至○八年十二月,在醫管局病人不知情下作出虛假預約,並在約定時間前取消,從而減少其工作量。

雙親預約期不在港 子在幼園上學

控方開案陳詞指,被告涉捏改其父母和兒子曾有十六次到中九龍診所接受診治,但其實他雙親在預約期內根本不在港,其兒子則在幼稚園上學。被告亦曾在當中十二次,發藥單給其家人,令醫管局向他們發出藥物。

不過,根據醫管局規定,門診病人必須親身到診所接受醫生診治,沒有親身求診的病人,醫生不可作出診症記錄和發出處方讓藥房發放藥物,醫生的親友也不例外。

控方續指被告亦曾在案發時間內,十七次替五名病人預約,其中一次更在一分鐘前取消預約,惟該病人當日不在港。而門診診症預約如在約定時間前卅分鐘內取消,或病人沒有到診,巿民就無法再預約有關時段,從而影響服務.亦令被告減少工作量。

控方昨傳召醫管局兩名文職人員,指被告曾持其家人的身份證明副本做登記,指其家人已到診,但兩名證人均指,未曾見過被告家人到診所。另一名中九龍診所一級文員吳森昌則供稱,電話預約在○六年十一月實行,他在翌年初審核失約個案時發現有異,大部分異常個案均是預約被告負責的病房或預約被告看診,他將有關情況記於報告內交給上司處理。

案件編號:KCCC 346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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