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被指監管不力,爆出都市毒氣危機。有外判清渠業內人士指,當局的外判合約雖有明確指引使用清潔劑,但不少前線員工貪方便無跟指引工作,加上培訓欠奉,署方又監督不足,隨時釀意外傷亡慘重。有立法會議員炮轟政府對外判商「闊佬懶理」,促請當局加強改善。
清潔工人職工會組織幹事施城威表示,清潔劑混合使用十分危險。他指外判工人訓練不足,對清潔劑方面的化學知識可能是門外漢,促同業加強專業培訓。食環署職工權益工會副主席李美笑亦對今次事件表示關注,要求食環署加強監督,提高職業安全。
另有業內人士透露,食環署承辦商的合約中,有安全指引規定勿使用強力清潔劑,惟個別外判員工為求有效清除滿布油污的後巷,為求「快靚正」一般不依足指引去做,違規使用強力清潔劑,以便食環署收貨,自己亦有錢落袋。
該人士又稱,有外判公司人手緊張,部分工人未經培訓便上班,可能尚未掌握各種清潔劑性能,加上清潔劑標籤不清晰,工人隨時錯誤使用出事。他慨嘆:「好彩今次喺後巷,如果喺多人行嘅街上爆炸,肯定好大鑊!」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政府為慳錢率先做孤寒財主,把大部分服務性工作外判,卸去包袱後便闊佬懶理,並無監督外判工作是否合規格、工人有否得到保障。他認為事件反映政府外判服務出現漏洞,建議政府於招標書列出需遵守的安全細則,另建立一個完善的巡查監督制度,常規性地檢查外判商的工作安全。另外,工業傷亡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促勞工處調查事件,並向傷者提供支援。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事故懷疑一名員工混合不同清潔劑使用時,引起化學反應及產生不明氣體。發言人強調,署方的清潔服務合約條文訂明承辦商必須遵守《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第五○九章)及其他相關法例,承辦商的管理及督導級人員必須曾接受如何防止意外發生的訓練,亦要為員工提供如何安全操作工具的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