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失明漢偷去「香港盲人輔導會」打字機及凸字顯示器後,致電該會熱線開價數千元求售,事後他因自首而揭發案件。被告早前承認兩項盜竊罪,原定昨於觀塘法院接受判刑,惟他在母親陪同下一早到庭,但因該庭要處理的案件較多,他一直呆等至下午五時四十五分,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才能處理到其案件。
法官表示早上閱過感化官報告後,認為應將案交回被告認罪時的裁判官馬保華處理。被告無奈同意法庭的安排,案件押後下周一處理。
被告陳商豪(卅六歲)被控去年十月十二日及十一月廿七日,在深水埗南昌街的「香港盲人輔導會」內,偷竊一部盲人打字機及一部盲人凸字顯示器,值港幣四千九百一十五元及港幣三萬六千元。
案情指他將贓物透過該會熱線成功放售予他人,得手後被告突「良心發現」到警署自首;擔任交易「中間人」的「香港盲人輔導會」,對協助出售自己失竊物品懵然不知。
案件編號:KTCC 157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