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部分行人路原來屬於私人地段,屬「四不管」地帶,即使遭人棄置裝修建築廢料,阻塞行人道,影響市容,環保署、地政總署、路政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亦因非其管轄範圍,無能力要求清理,反映現行法例之不足,令人質疑是否要待廢料堆積如山,一旦塌下壓傷途人或砸毀車輛,事件鬧大執法部門才會介入清理。
記者早前發現大角咀利得街一至三號近興旺大廈正門對出的行人路及近後巷位置,部分路段被逾五十包泥頭霸佔近十天,泥頭堆放近半米高,佔去大半條行人路,對途人構成不便,街坊亦埋怨泥塵影響環境衞生。
該大廈保安員稱,大廈先後有兩個單位裝修,早前曾要求裝修工人搬走泥頭,但對方總推說兩日後會有人將泥頭搬走,惟一直未見有人清理。有知情人士指,懷疑有人為減省運輸費,打算一次過召車清理,以致令街上出現大量泥頭。記者一連多日到場視察,惟泥頭仍未被清理。
本報將個案轉介路政署及環保署,路政署雖派人到場視察,但指上述地點之行人路範圍屬私人地段,非路政署職權範圍,已通知有關部門跟進。環保署派員巡視後,指沒有發現存放廢物的人士,亦找不到廢物來源,該署會續在上址巡查,如發現有人非法棄置建築廢物,將向違例人士提出檢控。
路政署表示,○八年至一○年期間,每年分別接獲市民約一千六百至一千八百宗棄置建築廢料的投訴,該署會通知道路維修承辦商一併清理,由於合約屬「全包宴」,送往堆填區傾倒泥頭的費用亦由承辦商支付,故難以分拆用於清除棄置建築廢料的花費開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