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批評教育局帶頭做無良僱主,縱容部分學校包括官校利用校本管理的漏洞,提出僅十一個月的僱員合約聘請校工、工場技術員、教學助理及文員等基層員工甚至正職教師,令他們在每年八月暑假期間短期失業,到九月新學年才再獲聘用。工會指已接獲十多宗投訴個案,要求教育局統一聘用條款,包括統一合約期為十二個月及給予約滿酬金,避免基層員工繼續被剝削及欺壓。
郭老師於○五年獲荃灣一間津貼小學聘用,合約期列明僅十一個月,剛大學畢業的郭老師有感人浮於事,惟有無奈接受。他表示翌年八月即使名義上已非受僱,但八月中學校開會他也要無薪出席,不然會被嘲諷不專業。任職兩個學年後他現已另覓合約期十二個月的教席,對個別學校的「離譜」剝削行為仍感氣憤難平。
有任職官校教學助理近兩年的投訴人則認為,十一個月僱員合約反映僱主自視為消費者,當僱員是消費品而非有尊嚴、有情感的人,工作不穩定性使人缺乏方向感及安全感,又認為教育局作為政策制訂者,理應視保障及改善民生為己任。
教育工作人員總工會會長余綺華指出,官校職工為保飯碗,每每對十一個月合約制敢怒不敢言,近期才陸續有職工指證校方欺壓行為,工會暫接獲約十多宗個案,其中一名官校熟練工人已被剝削八年。她認為以近年學校招聘廣告多列明屬十一個月合約制,相信受害職工只是冰山一角,要求教育局立刻糾正錯誤,終止不公義情況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