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頂證販毒主謀 23歲男輕囚7年

【本報訊】無業男子聲稱替父籌措醫藥費而販運K毒,被警方拘捕後,他亦鼓起勇氣供出主謀,並且出任證人頂證。被告早前在高院承認兩項販毒罪。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出庭作供成功令主腦入罪,對方日前更被重判入獄十八年。被告現時需單獨囚禁,其家人亦疑因此事曾受電話滋擾。法官考慮被告情況對他大幅減刑,輕判他兩罪入獄共七年。

主謀日前入獄18載

廿三歲被告譚健強,被控去年一月十日在觀塘嘉樂街一單位內兩度販運毒品,分別是六十克及九點一七公斤的K仔毒品,市值一百二十七萬多元。

控方案情指,被告案發離開上址時,被警方毒品調查科人員截獲,並發現他身上及該單位內有毒品。

被告被捕後替警方錄取九份口供,透露他○九年九月開始協助主謀鄭龍昌(卅七歲)販毒,警方兩日後在尖沙咀區拘捕鄭。鄭上月在高等法院受審,被告曾以控方證人身份作供頂證,鄭早前被陪審團一致裁定串謀販毒罪成,日前判囚十八年。

辯方求情指被告有中五程度,無犯罪紀錄,他曾當售貨員、倉務員及酒保等工作,○九年失業時因父患病須進行手術,被告因要錢應急才誤入歧途,現已深感後悔。

案件編號:HCCC 21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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