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界米埔村前村長文貴旗去年在深圳遭人淋潑疑腐液一案,昨在深圳福田法院審理。案情透露,事件疑涉及文參與村長選舉,有人遂以六萬元為報酬僱用兩名案中被告故意傷害文,向文潑強酸液體。
文貴旗去年七月駕駛平治房車至深圳福田區一加油站入油時,突然被兩名男子淋潑腐蝕液體,全身多處受傷,被送往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治理,醫院證實文的兩成皮膚二級燒傷。兩名疑犯隨後被福田警方拘捕並作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