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資僱員及僱主指引尋日公布,但最具爭議性嘅飯鐘錢同有薪休息日就仍然未有清晰規定。勞工處處長卓永興話,如果僱主有能力,就應該主動提供飯鐘錢,因為咁可以令員工做得開心啲,但依家冇規定強制僱主畀飯鐘錢,所以都唔可以寫落指引度。
其實卓永興應該明白,現時冇規定嘅先係最低工資法例中最大嘅灰色地帶,如果所有問題都推畀勞資雙方自行解決,咁仲要政府制訂指引嚟做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