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接載兩名內地女乘客時,兩女疑為慳車資,主動要求車債肉償,不但出手向司機撩陰及從後熊抱,甚至主動提出「揸胸」,但司機不為所動。擾攘一番後兩女提早下車,司機卻發現手機不翼而飛報警,警方事後拘捕其中一女。案件審訊後,裁判官昨於九龍城法院裁定女被告非禮、為不道德目的而唆使他人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共三罪成立,即時判她入獄七個月。
裁判官裁決指,法庭能確認女被告劉五秀(四十五歲)與另一在逃女子共同犯案,惟未能確定兩人的角色,法庭亦不知道是誰偷了男事主的手機,故裁定被告盜竊罪不成立。但因被告與在逃女子都有作出其餘三項控罪所述的行為,故裁定被告此三罪成立。
庭上透露被告有一次盜竊案底;辯方律師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兩子,有穩定的租金收入,在內地經營運輸業務;辯方指被告犯案並非精心策劃,事主事後亦能尋回手機,沒有損失;辯方指稱事件只是在逃女子犯錯,被告只是「黑狗偷食,白狗當災」。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十二月廿九日與另一女子在窩打老道,登上男事主(四十七歲)之的士後,被告詢問車資,事主着她「要睇咪錶」,但被告稱「我得五十蚊……入到大圍畀五十蚊你,另外搵個地方幫你打飛機同畀你揸胸」。事主駕車期間,兩女摸事主下體及大腿,又從後熊抱他,被告並曾揭起風褸和上衣露出胸部要求事主「揸胸」。至兩女下車後,事主發現失去手機,遂折返尋找兩女,並下車上前截停她們,雙方擾攘一番後,事主取回手機並欲報警,但兩女作鳥獸散,事主最終捉着被告,被告塞了二千多元給他意圖平息糾紛,警方到場後拘捕被告。
已婚及育有子女的男事主早前作供後,接受訪問時直言自己為人絕不貪小便宜,事發時未有被「飛來艷福」所動,坐懷不亂是自然反應,他指亦聽聞行家曾被類似手法偷去財物。他又指事件令他猶有餘悸,現時每當有人坐在他身邊,他都會小心看管自己財物。
案件編號:KCCC 5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