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8‧23」人質被殺慘案的死因研訊已進入最後階段,死因裁判官陳碧橋開始指引陪審團作出裁決,五名陪審員今日會退庭商議。陳官指出,綜合本案的證據,只支持「非法被殺」的結論,假如陪審團認為現有證據,不能完全或進一步揭示各死者致命傷的原因,便惟有考慮作出「存疑裁決」。
陳碧橋開始指引陪審團前,再次提醒他們沒有權限去查究民事過失、責任或賠償問題,指這些題目會由其他法庭審理,死因庭的主要職責,只是找出事實真相,事件發生的經過,從而決定各死者的死因及結論。
他特別提醒陪審團,不要受傳媒對本案的廣泛報道甚至評論影響,強調他們的結論不能涉及猜測,必須只建基於庭上四十一名證人的供詞及一百七十項證物的內容,故即使是他本人在指引期間不慎表達了個人觀點,陪審團亦不必理會。
至於考慮證據標準方面,陳官要求陪審團在考慮「導致死亡的傷害」、「受傷的時間、地點及情況」,以及「就有關死亡個案的結論」的裁決時,必須引用「毫無合理疑點」的準則,來衡量證人的證供及證物是否反映事實;若無直接證供,則要根據事實達致唯一合理的推論,他解釋:「歸根究柢就係要『肯定』,要係肯定係事實嘅,先可接納為證據。」
其中「受傷的情況」一項,則採用問卷形式,陪審團在八份問卷各四十四題問題中,要選擇「是」、「否」或「未能確定」。各死者的個案各有一份獨立問卷,惟內容大同小異,只有小部分關於姓名及傷勢等問題會有不同。 案件編號: CCDI 732-9/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