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口岸救護車濫用當的士

根據消防處指引,救護車在過境口岸處理緊急救護服務,須將病人送到就近醫院,不許對方自行選擇,惟每年仍約有百分之三的過境口岸召喚不符合指引,情況更有惡化趨勢。消防處救護員會指,其中原因與急症室醫護未配合有關,為免怕被投訴,部分醫護順應病人要求安排救護車再轉院。有救護員透露,有「病人」被送到指定醫院時卻「劈炮唔求診」。工會就濫用救護車問題向處方反映,惟情況未見改善。

過去五年,本港救護車奉召到五個過境口岸處理緊急救護服務的個案,每年平均達五千多宗,而每年約有少於百分之三的個案非送往到關口就近的醫院求醫。按照一般程序,救護車會將病人送往就近的公立醫院接受治療。不過,據了解,近期有不少在過境口岸要求緊急救護服務的病人被送到就近醫院後,要求再轉往其他醫院求診,有的更在抵院後拒絕求診離去,有濫用救護車服務之嫌。

「有專人服侍 的士錢都慳埋」

「近日有唔少同事呻,話喺關口送啲病人到就近醫院後,仲要幫埋佢哋轉院,但去到指定嘅醫院時,就話冇事,唔肯睇醫生!當正白車係的士,有專人服侍外,連的士錢都慳埋!」前線救護員陳先生(化名)直指,救護服務假設病人是有需要求診,故即使懷疑或知悉他們濫用,也不能「Say No(說不)」而拒送!

做了三十多年救護員的David也無奈地說:「濫用救護車問題根本冇改善過!」他指出,雖然當局推出措施,要求所有從過境關口接到的病人送到就近醫院,惟急症室醫護無重視新措施,轉頭又准許病人以救護車轉院,最終令濫用救護車服務仍然存在。

據消防處在○九年三月進行的抽樣調查發現,約有百分之十的傷病者被救護車送到急症室前,是不需要救護員提供基本維生程序,或抵達急症室後,毋須急症室治療及轉介到專科診所作進一步檢查。

事實上,消防處救護員會不斷接獲會員反映,指摘醫護縱容濫用救護車的病人。該會總幹事屈奇安說:「措施係收緊咗市民濫用白車嘅機會,但最弊醫護唔配合,又驚畀人投訴,召喚者去到醫院睇都未睇就話要轉院,填份『拒絕接受治療表格』,就用救護車送去另一間醫院,措施根本係形同虛設。」

如醫護拒絕轉院 再打999

屈坦言,工會曾就有關問題向處方反映半年,至今仍未有解決。他希望消防處及醫管局能聯手解決問題,確保資源不被浪費。一名急症室醫生亦透露,的確有部分病人濫用救護車及轉院服務,當醫護拒絕為他們跨區轉院時,他們會再致電九九九召喚救護車,要求救護員把他們送去某間醫院。

消防處發言人表示,處方近年透過公眾教育及宣傳活動,提醒市民勿濫用救護服務,亦在各區舉辦慎用救護服務巡迴展覽,灌輸市民使用救護車的正確觀念,把訊息推廣至社區層面。醫管局發言人則指,急症室及病房會因應病人臨床情況安排轉往其他醫院,有關轉院個案均屬緊急安排。發言人又稱,局方與消防處透過平台溝通,定期舉行會議,商討及監察救護車及醫院服務協作之機制,確保病人在轉院過程中,能夠得到安全及具專業水準的救護車服務。

文:杜寶琪/圖:馮溢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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