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悠久的志願機構救世軍誤用政府免地價批出用地而無本生利,但地政總署卻闊佬懶理,一直未有巡查執法及矯正。救世軍位於灣仔活道及大坑東龍珠街的會址獲地政總署按非牟利福利性質以免地價批出,但救世軍疑以「有地方多」及「方便附近學校及機構」為由,將會址內的車位出租長達五至六年,估計收租逾二百萬元。不過,地政總署今年年初接獲本報轉介投訴後派員巡查竟無發現,至救世軍證有出租車位後,才急忙去信要求解釋,救世軍已決定本月底全面停止出租車位。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地政總署明顯失職,質疑巡查方法草率,要求署方解釋。
救世軍位於灣仔活道三十一號的會址設有教育及發展中心,而大坑東龍珠街一號的會址亦是由教會使用,兩個會址內均設有六至八個小型停車位,停泊私家車及小型旅遊巴。
據了解,救世軍五、六年前已將兩個會址內的車位以月租二千元出租予附近學校及社區中心使用,若以兩個會址共有十四個車位計算,每月租金收入為二萬八千元,六年租金收入便超過二百萬元。
救世軍港澳軍區社區關係總監王國清接受查詢時承認,五、六年前已將兩個會址的車位出租,他解釋當時是「見有地方剩」及方便附近沒有車位的學校及機構而出租車位,每個車位每月二千元管理費,所有款項撥歸救世軍服務用途。
不過,他承認內部已察覺會址屬免地價用地,將會址內的車位出租存在灰色地帶,遂於一月通過停止出租車位,並已於一月廿七日向所有租戶發通知信,指租期將於本月底停止,所有租戶需於本月底或之前遷出。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土地用途屬非牟利福利性質,以免地價批出,灣仔店的批地會於二○三四年屆滿,大坑東店的批地則於二○四七年到期。不過,該署今年一月底接獲本報投訴轉介後曾派員實地視察,結論是沒有出租車位的證據,其後救世軍向本報證實出租車位長達五至六年後,該署才去信要求救世軍解釋,然後考慮是否諮詢社會福利署及法律意見,以決定跟進有否違反地契用途。
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主席張國柱認為,地政總署職員明顯失職,質疑巡查手法草率及兒戲,「問停響度啲車係咪救世軍職員,如果唔係就要解釋啦,點會查唔到?」但他指,救世軍將出租車位收入用於服務,可能存在灰色地帶,要求署方交代有否違反地契用途。
立法會議員王國興亦指地政總署巡查疏忽,認為署方應追究事件,並且應該交代出租車位收入的用途。
記者陳慧明、何耀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