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抄錯告票 司機徒受驚

再有警員「抄錯牌」累市民無法繳交罰款!一名的士司機因違反《交通條例》被警員票控,擬就「牛肉乾」繳交罰款之際,竟因前線警員填錯案發日期致無法繳交,更擔心因此被重罰而擔驚受怕。立法會議員與學者直指前線警員小小疏忽,足以令小百姓無辜受驚,造成嚴重不便,促當局嚴肅處理、以正視聽。

今年一月中旬,的士司機劉先生載客經青嶼幹線前往機場,駛至小蠔灣附近因不慎誤靠右行遭警員票控。數天後劉妻帶同「牛肉乾」前往郵政局繳交罰款時,職員竟指「牛肉乾」左方「罪行詳情」寫上的日期為「一月十九日」,與右邊「電子繳款號碼」的「一月十八日」不符,無法接受繳款。「郵局(職員)話兩個日子唔同,唔知邊個先係真,唔可以收我錢喎!」劉擔心因警員寫錯日子導致逾期繳款,會遭傳召上庭加重刑罰,「錢又唔畀我交,依家都唔知點算好?」

造成不便終致歉

警方發言人就事件對市民造成不便致歉,並已提醒警員須小心填寫定額罰款告票,涉事個案已由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循投訴程序處理。發言人又稱,告票雖不會因「電子繳款號碼」資料出錯而失效,但承認受票人會因此無法憑票繳款。中央交通違例檢控組會在發票後的十天內郵寄「繳付定額罰款通知書」,受票人可憑通知書往郵局繳款。

香港郵政發言人則稱,郵政局職員會根據告票資料輸入電腦系統,以完成繳款處理程序。倘資料與交通部紀錄不符,有關罰款交易將不獲接納,職員須確保「涉嫌犯交通罪行」及「電子繳款號碼」日期一致,方能處理有關帳單。

「遲交罰多啲錢事小,分分鐘告上法庭、甚至會畀人通緝就大件事!」身兼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及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的陳克勤表示,執法人員因犯小錯或令小市民隨時「惹禍上身」,直言有關失誤不能饒恕,促當局加強對前線人員培訓,並定期統計及公開「抄錯牌」投訴、或因出錯而獲撤銷的告票數字,供公眾查閱,發揮警惕及監察作用。

促懲罰犯錯人員

城市大學專業進修學院學術統籌宋立功則認為,過去曾有不少警員抄錯資料事件,繼續出錯反映前線人員處事草率,更令人質疑警隊管理層輕視問題嚴重性,「寫錯字咁小嘅事都可以成日錯,反映內部根本冇諗過要糾正呢啲小問題!」宋認為除加強培訓,長遠更應引入懲罰機制,適當處分個別警員,以儆效尤。

記者 蕭智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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