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的士招」子稱遭父迫遷

【本報訊】「的士招」招友全的新舊遺囑爭議案續審,被告代表律師昨續盤問招與元配所生的兒子招文麟,律師指他經常帶不同女伴回家,並將家裏像酒店般「自出自入」,父才勒令他搬走;但文麟卻回應指,反而是父自己交了新女友,便要將子女們迫遷。律師認為文麟證供不可信,文麟否認說謊,並稱他們搬走後曾見父親的女友穿着睡衣在單位出現。

代表被告鍾群英(招友全二太)的律師,昨在盤問原告之一、即招友全與元配所生的第四子文麟時,指他經常帶不同女友回家,又指因文麟與朋友在家中弄出很多聲音,滋擾屋內的家人,他外出又不告知父親,父親早已不滿,才要他由原住的愛都大廈豪宅,搬往碧瑤灣單位;被告一方又指文麟其實並無證據,證明父親為要讓女友入住而將子女迫遷。

睹父女友在單位穿睡衣

律師又指,文麟在誓章中指有次他與妹妹吵架時罵妹妹「黐線」,被告便認為他在指罵父親,最後父親要他搬走,當時他只是中四學生,因感到被遺棄及無助,不久便輟學;律師指出文麟這說法,只是想將輟學的事歸咎於被告身上。

文麟否認,並稱即使沒有目睹父親的其他女友搬入,但確曾見父的女友在愛都大廈單位內穿着睡衣;文麟又認為,當年確是覺得被冤枉及遭父遺棄。

案件編號:HCAP 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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