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廁水奉僱主 印傭囚半年

【本報訊】再有印傭將廁所水混入食用水中供僱主一家飲用的案件發生,印傭聲稱常遭僱主夫婦責罵而犯案,直至男僱主飲用發現水有異味始揭發。

被捕印尼女傭昨日於觀塘法院承認兩項意圖損害而施用有害物品罪,裁判官判刑時嚴斥其行為損害僱主一家的身體,最嚴重是連三歲少主都不放過,令該家庭活於惶恐中。加上廁所水含菌量高,會損害身體,將她重囚半年以作阻嚇。

印尼籍被告SUPRAPTI(二十二歲),無案底,承認在今年二月二十六日於將軍澳某單位,非法及惡意向陳姓男僱主及其三歲兒子施用有害物品,即將廁所水混入飲用水中意圖使兩人受損害、精神受創或惱怒。

案件編號:KTCC 1347/2011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