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包致金姪女Bokhary Amina Mariam,去年撞車後公然掌摑警員,獲輕判感化後因違反感化令,改判入獄六周。律政司之後就她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測試的控罪要求加刑,但上訴庭最終亦只將一年的停牌期延長至三年,未有增加囚刑。上訴庭昨下判詞解釋,律政司未能提供足夠證據,以顯示該罪的案情嚴重至要判監程度,故拒絕加刑;但考慮Amina有長期酗酒問題,一年停牌期明顯不足,須加至三年。
上訴庭法官又特別提到,案中答辯人Bokhary Amina Mariam(卅四歲)來自富裕家庭及有顯赫背景,令公眾關注到她會否因而受輕判。上訴庭副庭長鄧國楨在判詞重申,任何人在現行的司法制度下,都不會因其家境富裕或家世有特別連繫而獲厚待,但亦不會因此而受額外懲罰,鄧並認為原審裁判官阮偉明在判刑時強調對答辯人的判罰,不會與不同背景人士有異是「多此一舉」。
鄧同時亦批評阮在判刑前,沒有為答辯人索取獨立精神科報告亦是處理不當。
判詞又透露,律政司自去年十二月於答辯人被判入獄後,今年一月已去信法庭表示不會再就她的襲警罪提出覆核刑期,只會就她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測試的控罪申請加刑。惟控方在上訴聆訊時,未能呈上相關案例證明初犯者在一宗沒有傷亡的交通意外中,因未能提交呼氣樣本而被判監。上訴庭強調,若在一宗嚴重且造成多人傷亡的意外中,即使是初犯也可判監,惟本案中無人受傷,故該罪案情的嚴重性不足以判監。但答辯人長期酗酒,故停牌期要加至三年。
今年一月底已服刑完畢的Amina,被指在去年一月二十七日於跑馬地司徒拔道駕車時,與一旅遊巴迎頭相撞,警方懷疑她酒後駕駛,要求她接受酒精呼氣測試,她隨即走開還當眾掌摑一名男警員。去年八月她在東區法院承認襲警、不小心駕駛及拒絕提供酒精呼氣測試共三罪。
雖然這次已是她第三次干犯襲警,但她聲稱受精神問題困擾,除呈上私家精神科醫生的報告,並答應到美國接受治療,裁判官最後只輕判她的襲警罪判感化一年,未提供呼氣測試罪則判罰款五千元及停牌一年,而不小心駕駛罪另罰款三千元。裁判官被指「輕判」的判決,引起社會極大回響,但Amina最終亦因違反感化令,去年底被改判入獄六周。
警察員佐級協會主席黃程表示,案中被摑男警員鄧文偉對Amina的民事索償仍會繼續,現正處理。
案件編號:CAAR 1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