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蠔灣建堆肥廠拖足16年

本港每日產生逾萬噸都市固體廢物,但當局一味推銷堆填及焚化等末端處理手法,生產者責任制及垃圾徵費等源頭減廢措施卻遲遲未上馬。環保團體地球之友翻查政府文件,發現環保署的廢物管理政策嚴重拖延施行,如早於九八年已建議興建的堆肥廠,最快二○一四年才在大嶼山小蠔灣啟用,相隔十六年,政策拖延亦致浪費公帑至少七億元。該會要求當局承諾明年速推各項源頭減廢法案,否則不會支持興建焚化爐。

環保署自一九八六年成立以來,共推出五份主要策略文件,其中八九年時任規劃環境地政司班禮士發表名為《對抗污染莫遲疑》的白皮書,表明本港人口與廢物量增長不成比例,必須設法解決。但地球之友高級環境事務主任區詠芷指出,當局每次推出文件時均強調處理廢物的迫切性,但提出的廢物管理措施大部分「講完就算」,最後無影無蹤(附表)。

她指出,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上任以來,亦未有認真履行前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於○五年提出的減廢方案,令人擔心曾班子政府在餘下不足任期內根本沒有推動減廢的誠意。

仍推焚化堆填 本末倒置

區又引述○二年的審計報告指,若港府落實九六年的顧問報告建議,估計○七年起每年便可節省七億元管理廢物成本。按此推算四年來累積的廿八億元,已足夠為四萬六千多個標準綜援四人家庭「出雙糧」。她表示,當年顧問報告已表明焚化技術的處理成本最高,每噸耗費七百七十元,是減少廢物的五倍;若考慮近十多年土地成本及運費飆升的因素,兩者其實差距更大。她批評政府本末倒置,仍以推銷焚化及堆填為先。

環保署發言人回應指,減廢回收是政府三個重要政策方向之一,該署現階段會先集中處理塑膠購物袋及廢電器電子產品兩個強制性生產者責任制計劃,今年第二季向立法會匯報實施建議後便會與業界作出商討,以便盡快落實。至於該署今年第三季會就垃圾收費的可行方案與公眾展開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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