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產被搶 賠償未傾妥

繼菜園村風波後,政府再被揭擅闖民宅、強行收地!大埔圍頭一私人土地受粉嶺公路擴闊路面工程影響需被收回,惟賠償細節尚未談攏之際,地政總署竟強行進入私人土地內施工,並以「已刊憲」為由反控地主佔用政府土地。立法會議員狠批地政署「夾硬嚟」,僅以刊憲單方面宣布收地的做法大有商榷餘地,促立即停止動工,並向當事人作合理交代。

周先生早年購入大埔圍頭一塊私人農地,至去年六月底接獲大埔地政處通知,指農地已列入粉嶺公路擴闊工程範圍,需被收回。當局雖提出賠償方案,周因不滿賠償金額而拒絕接受,並按當局要求,委託專業人士評估損失。周遞交評估報告後,大埔地政處前後兩次承諾會再作跟進及商討賠償問題,但一直未有下文。

直至去年十一月中旬,路政署突派工人自行開門闖入農地施工,並貼上地政總署通告,指周在政府刊憲收地後仍佔用土地。周聞訊後驚訝不已,「佢哋(地政)又話會再同我傾賠償,但寄咗好多次信畀佢哋都冇影,未傾掂就入嚟開工,咁同賊有咩分別?」

地政署發言人解釋,為配合吐露港/粉嶺公路擴闊路面公程,已於去年二月廿五日刊憲收回上述土地,土地亦於五月廿六日復歸政府所有。同年十一月十七日當局接獲路政署通知,指該地仍被人佔用,故採取適當清理行動,並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開始工程。發言人又稱,曾於去年三月及六月發出補償建議書,並得知對方拒絕建議。

有權拒入內 可民事索償

法律界人士黃國桐表示,根據現行《土地收回條例》,政府可因公共用途刊憲收地,惟地政署於賠償尚未談攏即進入土地施工,做法非常不妥更異常罕見,「除非地主個賠償要求非常唔合理,但部門點都要清楚知會對方,否則都係傾掂至開工會好啲。」

「政府擺到明就係蝦個地主,冇理由未傾掂數就夾硬入去開工!」立法會新界東議員陳克勤直斥,地政署未達成賠償協議即強行施工做法「離譜」,而以「有刊憲」為由收地亦不當,「有幾多人會買份憲報睇自己塊地有冇畀政府收番?點解連通知一聲咁簡單都唔做?」陳又稱,受影響地主在未傾妥賠償前仍有權拒絕工程人員入內施工,並可循民事訴訟,要求就強行施工導致的損失索償。

記者:嚴朗婷、攝影:馮國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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