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骹誤診骨裂博愛害慘女童

公立醫院醫療事故長揭長有,一名女童跌倒受傷前往博愛醫院求診,醫生診斷為骨裂後隨即安排「打石膏」,但六星期後始發現為脫骹,病人需再動手術而「傷上加傷」。關注病人組織直斥有疏忽護理之嫌,要求須嚴謹處理病患,確保病人可獲最適切治療。

記者 徐少琴

七歲的小美(化名)去年十二月在公園玩耍時不慎跌倒傷及左手,在母親(李太)陪同下即時前往博愛醫院急症室求診,經X光檢查後被診斷為骨裂,「打石膏」後醫生只囑定期覆診。不過,拆除石膏後一段時間,李太發現小美左手仍未能如常活動,「佢成日話隻左手仲好痛,着衫着襪都冇以前咁靈活!」李太因擔心女兒情況改向私家醫生求診後,證實左手脫骹,需即時轉介威爾斯親王醫院骨科跟進。

「咁大間醫院連甩骹都驗唔出,真係好離譜!」李太不滿博愛醫院診斷出錯,致延誤治理,更擔心女兒左手日後會有後遺症。

博愛醫院發言人表示,病人求診當日曾經詳細臨床及X光檢查,顯示左肘(鷹嘴)骨隆突處有骨裂,遂安排使用長石膏托固定手部,以促進骨裂及受損軟骨組織康復,除安排覆診外亦轉介至該院矯形及創傷科專科門診跟進。病人其後依約覆診及向專科求診,醫生詳細檢查後發現一切正常,X光檢查顯示亦無骨折移位。

醫護疏忽 X光睇漏眼

至於其後私家專科醫生證實病人左橈骨頭異位一事,發言人承認在一月底的X光片報告已顯示病人左橈骨有異位迹象,該院對未能及早察覺問題致歉。

骨科專科醫生陳子敬指出,左橈骨異位俗稱「甩骹」,倘病人因骨裂而需「打石膏」雖屬正常處理,但倘有骨頭異位情況,正確處理方法應先以手按壓護理(閉合式復位),之後才安排「打石膏」。一般如超過兩星期或以上才發現異位,已屬「太遲」,須安排病人接受手術方可治愈。陳認為事件或與有醫生「睇漏眼」有關。

「一時疏忽分分鐘影響病人嘅康復,後果可大可小㗎!」病人互助組織聯盟副主席張德喜亦認為,事件與醫生經驗不足有關,「照咗X光,點可能都睇唔到甩骹,好明顯就係疏忽、經驗又唔夠!」張促前線醫護人員必須仔細替病人檢查,以為病人提供最適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