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招」改遺囑醫生見證

「的士招」招友全的新舊遺囑爭議案在高院續審,草擬及見證○三年新遺囑的女律師蔣瑞福作供稱,因○三年遺囑列明招友全不會分遺產給元配的九名子女,她遂要醫生到場確定招友全心智正常,她亦曾慢慢地向招解釋遺囑內容,肯定他明白和同意遺囑內容。原告一方卻質疑她連招有多少名子女及多少遺產也不清楚,她則強調招要把所有遺產留給二奶鍾群英一人。

按招友全於○三年所立的三頁遺囑,他確認該份是最後一份遺囑,並推翻以往所立的遺囑,委任其「妻子」鍾群英為遺囑執行人,而鍾的兒子招文昊是候補執行人,鍾將繼承所有遺產,若她比招先去世或在招去世後卅日內去世,文昊將繼承所有遺產。

蔣指,陳冠卿(招友全的三奶)於○三年四月廿六日打電話給她,指示她為招友全草擬遺囑,將招所有遺產留給其妻子或一名孩子。陳兩日後到律師行和蔣見面。蔣初時以為招只有文昊一子,及後發現招與前妻王美英(元配)有九名子女,部分子女更與招一起住,但遺囑沒打算留遺產給九名子女,蔣感疑慮和詫異,後來發信向招提供法律意見。

授權三奶管收租事宜

為確保上述是招的意願,蔣要求招於○三年六月五日簽遺囑當日與其家庭醫生吳維昌同到律師樓,招當日帶同鍾群英到來,但蔣叫鍾在外等候。蔣、招、吳一同入會議室,蔣問吳是否知道為何到來,招和吳對望笑出來,吳指是要由他確認招心智健全,並確認招心智健全和可立遺囑後,蔣請他出外,她便向招解釋遺囑內容,招則點頭表示明白。

她曾向招指最好在遺囑內寫出不分遺產給子女的原因,但他稱不想寫出。她確定招明白遺囑內容後,與同事郁偉東見證招簽署遺囑。其後吳簽署醫生紙證明招心智健全,完成立下○三年遺囑。蔣於同日又為招見證一份授權書,授權陳代處理他名下全部物業的租務事宜及租金收益,蔣雖曾建議招把租金收入存入銀行戶口,但招最後仍簽了授權書。

原告一方向蔣指出,如她有看過招的九七年遺囑,便知他的子女不止○三年遺囑提及的十人,又質疑她不清楚招有多少遺產。她強調,招有兩個老婆和十名子女,是客戶給予的指示,她向招解釋遺囑內容時,他並無更正,既然全部遺產由一人繼承,便毋須清楚遺產有多少。她又透露,陳告訴她元配當時仍在生(其實已燒炭自殺身亡)。 案件編號:HCAP 9 /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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