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城大講師心臟病逝 騙案終止審訊

城巿大學前高級講師伍健強,涉嫌未有申報利益及詐騙城大一案,上周一於區域法院開審,被告否認十三項欺詐罪,惟三日之後,即上周四早上,伍因急性心臟病發送院後證實死亡,法官昨頒令終止審訊,對死者家人朋友致以深切慰問及將保釋金歸還予伍之兄長。

五十七歲被告伍健強,為城大建築科技學部前高級講師,他是於上周四早上八時四十分因急性心臟病於沙田威爾斯親王醫院逝世。

辯方申請將被告之保釋金發還,並指被告過往聲譽良好獲師生敬重,現法庭未對其控罪有所定奪,望傳媒對死者作公平報道。法官接納申請,坦言事件實屬不幸,對死者家人親友作深切慰問。

共涉款近千萬元

控罪指他涉嫌於○○年至○五年間,向城大專業顧問有限公司訛稱其母及岳父曾任課程兼職助理及講師,令城大專業向二人發放共約一百二十七萬元薪金。

另涉嫌未有申報與由母親及姓黃(譯音)女友名義擔任董事及股東的顧問公司之關係,誘使城大專業批出八百一十九萬多元服務費。

案情指被告自九一年加入城市理工擔任講師,其後該校升格為城大,至九七年他在城大建築科技學部擔任高級講師,入職前所有員工均獲派守則,明白需向大學申報利益;惟被告涉嫌於○一年成立顧問公司,以女友及母親擔任董事及股東,身為課程統籌的他卻安排該顧問公司替城大專業提供服務,但未向城大申報利益,控方又指搜獲其與女友及母親的聯名戶口,懷疑二人收入是落入被告手中。

城大可民事索償

對於被告離世城大能否續追討欠款,大律師陸偉雄指城大可透過民事向死者之遺產承辦人追討,雖被告仍未被定罪,但因刑事與民事準則不同,故可由民事法庭定奪,陸指要在死者遺產未被分配前入稟申請禁制令,以免遺產分配他人後難以作追討。

城市大學發言人表示,由於有關審訊經已完結,故校方不會作出評論。

案件編號:DCCC 75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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