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打前經理詐騙囚六年

【本報訊】渣打銀行前客戶男經理被指窺準其客戶、經營有「中環蛇竇」之稱的樂香園咖啡室東主不諳英語,冒充對方向渣打申請將五百多萬元透支額提高至二千多萬元,之後暗中將當中千四萬元差額的貸款借予他人獲利,復冒充陽明山莊發展商的名義,將二千多萬元轉到樂香園戶口填數,早前裁定詐騙等廿二項罪成立,昨於區域法院被重判入獄六年。

法官判刑時直指,被告莫偉文(四十四歲)違反對銀行及客戶的誠信,令對方有金錢損失,但考慮他無案底,且犯案手法並非毫無破綻,故判以上刑期。

辯方求情指,被告擁有工商管理碩士、文學士及工程學士等學歷,自九四年加入渣打工作。至事件○八年揭發後,被告承受極大壓力甚至患上抑鬱,亦失去一百萬元公積金。

冒「中環蛇竇」貸款獲利

被告早前裁定共廿二項罪成,包括一項盜竊、一項洗黑錢、兩項使用假文書副本、八項使用假文書及十項以欺騙手段促致銀行記項罪。控罪指他於○二年至○三年間,先後冒充樂香園老闆鄺悅勝及簽署向渣打再透支一千四百多萬元後,復將款項轉到其他戶口,作為借貸予他人。終再冒充僑福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股東黃幼華之簽署,從僑福將二千萬元轉到樂香園戶口填數,而他人事後在本利歸還被告後,被告卻從沒將錢歸還僑福。事件因僑福轉用其他銀行時揭發。據資料指,僑福早前已入稟高院,向渣打及被告提出民事索償。

案件編號:DCCC 81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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