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置屋狂加管理費22%

全港逾十八萬戶租者置其屋(租置計劃)小業主面對未來增加管理費負擔,承接該等屋邨管理的公司以五月實施最低工資後大增成本,需要在新訂合約內增加管理費以平衡該項開支,預計增幅由百分之十三至廿二不等,其中天平邨上月底已通過增加管理費兩成二,黃大仙下邨近日貼出通告由四月一日起增加管理費百分之十三點六,每戶每月加費由十八元至七十五元,居民甚感不滿但亦無奈,多位區議員相信這股「加管理費火球」會席捲各租置屋邨,建議加費安排分次按年遞增以減輕居民負擔。

北區天平邨上月底已通過增加管理費兩成二。區議員余智成指,管理公司年初發問卷諮詢增加管理費,解釋受成本上漲及即將實行最低工資影響,要求增加管理費百分之三十四,以達至收支平衡,後經業主立案法團及業主大會討論,通過管理費調整幅度為百分之廿二,平均每戶每月多付六十元至一百二十多元。

建議按年分階段增收費用

他說,居民及團體曾經多次反對增加管理費,礙於服務與成本掛鈎,法團計算有關加幅,暫時可以支持收支平衡,若再不加管理費,整體財政就會出現赤字。余智成認為加價的決定屬於兩難,一是最低工資可以保障低薪工人的收入,但同時會增加業主負擔,要平衡二者利害,建議按年分階段增收管理費。

黃大仙下邨的龍逸樓大堂張貼了一張本月二十五日、由黃大仙下邨(一區)業主立案法團發出的澄清告示,內容提到因最低工資法例、多項內部設施服務加費,四月一日起將增加管理費,每一業權份數由七元六毫增加至八元六毫,幅度為百分之十三點一六。每戶每月加費則由十八元至七十五元不等,並非外間指每戶增百多元,又指加費後的盈餘會撥入該邨的儲備。該區區議員辦事處外亦張貼告示提醒業主將增加管理費,並於門外設信箱搜集業主的意見,準備於下月的特別業主大會討論。

預算案後另一個「壞消息」

住戶吳先生認為,現時通脹也只是數個百分點,但管理費卻大幅加百分之十三。亦有居於小單位的林太表示,現時要交三百七十多元管理費,加費後要每月付逾四百元,是預算案後另一個「壞消息」。

房屋署發言人指,租置屋邨管理費一般由業主立案法團與聘請的管理公司處理,房署會派出代表列席會議,費用加減則不是署方管轄範圍。

公屋聯會總幹事何偉民稱,管理公司不應以最低工資為理由增加管理費用,因簽訂合約時訂明期內的管理費用,員工工資不應轉嫁於業主身上。若管理費加幅太高而管理質素差,業主認為貨不對辦可投訴,法團可於合約完結後解僱有關管理公司。

記者何耀其、戴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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